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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交通事故引赔偿纠纷双方争执不下进法院

    本报讯发生交通事故,一方认为只是蹭掉点漆,一方经鉴定要求数千元赔偿。两方对于赔偿数额互不相让,最终被撞一方起诉到了法院。诉前调解员当起润滑剂,将这个小纠纷及时化解。

    小事故小纠纷能调则调

    6月,李峰(化名)起诉张军(化名)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襄都区法院立案。因案情简单、标的额不大,该案被分流至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诉前调解。

    调解员赵忠心接案后,第一时间联系了被告张军。张军说,他在外地上班,因多种原因无法到现场,“事情也不大,我同意电话调解,也可以让我岳母过去调解。”

    而当调解员将原告请求的赔偿数额4200元告知被告时,被告一听很生气:“根本就花不了这么多,就是蹭掉点漆。”调解员再次告知,原告车辆损失是经过鉴定的,有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,“你可以重新申请鉴定,但是耗时耗财,你本人又不在邢台,有诸多不便,如果可以,还是调解最为有利。”

    调解员从诉讼成本,以及事故纠纷处置程序等方面与被告交流后,最终,被告称:“最多给2000元。”双方在赔偿数额上仍争执不下,互不让步。于是,在原告的要求下,该案转立案处理。

    调解结案省了不少事儿

    就在原告交纳诉讼费后第二天,被告的岳母突然给调解员打电话表示,愿意继续调解,赔偿金可以再商量,随后便赶到了法院。调解再次启动。

    最终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被告赔偿原告车辆损失3800元并当场履行,原告撤回起诉。

    被告岳母表示:“很感谢调解员的耐心调解,头一开始,我们转不过这个弯儿来,能调解结案挺好的,不用再来开庭啥的,省了不少事儿,以后让我女婿开车一定多注意。”(邢台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婵娟